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盘锦市发布2026年第2号林长令
发布日期::2026-07-18 08: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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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有效加强林湿资源管理,扎实推进国土绿化和沙化土地治理,盘锦市发布2026年第2号林长命令,对林湿资源管理和国土绿化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。
一、压实责任,全面加强基础建设和资金管理
充分发挥林长制作用,压紧压实各级党委、政府保护林草湿资源主体责任,对破坏林草湿资源问题持续保持高压态势,完善执法队伍,提高执法能力;加强基层林业工作队伍和生态护林员队伍建设,提高基层林湿工作能力;加强涉林湿项目资金管理与支付,强化涉林集体“三资”管理。
二、因地制宜,全面加强国土绿化和沙化治理
充分盘活疏林地、灌木林地、迹地、“四旁”隙地等资源,有效拓展绿化空间,因地制宜、适地适树开展乡村绿化和植树造林,全面提升植被覆盖;压实防沙治沙工作责任,全面推进沙化土地综合治理;加大管护力度,巩固拓展乡村绿化和沙化土地治理成效。
三、严格监管,全面加强采伐管理和更新造林
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,规范林木采伐管理;统筹协调县域内各相关部门,组织做好林木采伐及更新补种等相关工作;严格执行“十五五”期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,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监管;优化采伐申请办理流程,加强监督执法检查;落实采伐迹地更新造林相关规定,确保森林资源总量持续增长,生态功能稳步增强。
审核:张晓光
单位:局林业科
供稿:邵欣杨
编辑:王志丹

